古代俗语宁穷死,别娶生妻,生妻是什么
众所周知,俗语是古代人们对生活经历的反映,再总结为朗朗上口、简练精练、广为流传。大部分的俗语,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有些俗语,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是完全不通用的,比如一句话“宁死不嫁”。
俗语中的“生妻”不是指年轻的妻子,而是指“生妻去帘”,意思是年轻的妻子离开,说明白点是指“改嫁的女人”。远古时期,改嫁的女子一般分为被休掉或丈夫去世的女子(也称寡妇),为了生存必须再找夫家以求生存,这里的被休掉或丈夫去世的女子特指被休掉或丈夫主动离开夫家的女子。古时候,即使妻子是丑陋的,或因其他原因,不是说不喜欢就可以休的,而是说女人在生理或道德方面有大问题才可以休的。
远古时期,女性的地位很低,更多的是由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约束。简言之,当时的三从四德(三从:女不嫁从父,男不嫁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可谓女子身心两重摧残。但是一旦这个女人嫁进了男人的家里,就不能轻易丢弃了。其中包括宋朝法律对其也有明确的规定,想要把自己的妻子休掉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
若女子被丈夫休掉,则会被人认为是该女子行为恶劣,或有不孝、无后、妒忌、恶疾、口臭、盗贼等一种或多种表现。那个女人再想找个家,基本上是没有人愿意娶的,他们会觉得这个女人不纯洁,一旦娶进了家,肯定会有人指指点点,即使是穷困潦倒的人也不会设法娶这样一个女人为妻。那时寡妇们过着苦日子,“寡妇门非多”,与不准嫁人守节有很大关系。
这种说法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离婚早已经是男女双方的事了,似乎身份地位也有了明显的区别,过去的男尊女卑,搁到现在似乎已经逆转,特别是现在的男多女少,特别是现在的男多女少,别说是生妻,就算哪位离婚两次三次的离婚女,仍然是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前脚刚离婚,后脚门槛就被打破,宁穷死,不娶生妻,这句老话,已经完全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欢迎各位在评论中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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